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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被阅读 964次] [共有评论 0篇] [13/6/2008 PM 4:47:42]
来源:红网    
 

长沙首批廉租房交钥匙 今年新建12万平米

 

    43岁的老刘今天第一次走进“自己的房子”,对于他来说,这意味着一家三口今后将不再寄寓在兄嫂家里,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在湖南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鄱阳村,和老刘一样立马可以入住新家的低保户,一共有354户。由长沙市规划修建的首批廉租住房第一期工程就坐落在这里,到今天为止,4栋354套房子已全部验收合格交房,长沙市房产局为百户廉租住房代表举行了一个热闹的入住仪式。

    据《长沙晚报》今年5月29日报道,长沙市在2007年已统计到住房困难家庭的户数为16000多户,今年新增的廉租房保障户数为5400户。

    第二、三期廉租房已近扫尾

    位于长沙市汽车南站以南的鄱阳小区,是长沙首批廉租住房第一期工程,小区南临三环线绕城高速,新韶山南路穿过小区,已经落成的房子一共4栋,354套,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户型从30多平方米的一居室到50平方米的三居室不等,水、电、气已全部入户。

    “前两天,长沙市房产局组织芙蓉、天心、开福、雨花区房产局和机关职能部门,联合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对此批廉租房源进行验收交房,全部验收合格。我们将组织入住对象尽快乔迁新居。”在入住仪式上,长沙市房产局局长石长松介绍,按照长沙市“安居工程”的规划,在接下来3至5年内,将新建3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30万平方米廉租房,到2012年将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提高到15平方米,做到应保尽保。

    今年的目标,则是新建廉租住房12万平方米,新增廉租房保障户数5400户,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

    目前,第二期丰畅苑3-4栋廉租住房正在扫尾,即将交付使用,岳麓区金麓西岸、和苑80套廉租住房也将于近日举行入住仪式。

廉租房完全手册

一、廉租房等同经济适用房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

    长沙今次推出的廉租住房交房标准颇高,以简装修标准交给租客,厨房、卫生间装修基本完成,每户设置燃气管道、智能IC磁卡电表,阳台设晒衣铁杆,厨房设污水池,安装乙级钢防盗门,一室一白炽灯。

    按照《长沙市廉租住房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规定:房屋层高不低于2.7m,在实际建设中,竣工的廉租房考虑了居住的实际需要,层高提高到了2.9m。《标准》甚至对装饰外墙、阳台栏杆样式等也提出了要求,规定要等同经济适用房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

二、申请租住廉租房3条件

    根据国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试》以及长沙市廉租房相关政策,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长沙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一人户且年满25岁以上。

2.家庭收入标准:享受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1年以上。

3.住房困难标准:同住家庭成员中无私房(含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房等)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三、租住费用收取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市为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屋,将收取一定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四、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及五城区住房保障局咨询电话

  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工作督办电话 07314662722

  芙蓉区 蔡锷南路100号 07318153810

  天心区 城南西路137号 07315121882

  岳麓区 麓山路69号 07318613855

  开福区 湘春路76号 07312528512

  雨花区 曙光中路46号 0731556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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