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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被阅读 728次] [共有评论 0篇] [24/11/2008 PM 4: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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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城市商业功能定位与规划发展目标

城市商业功能定位

    湘潭市是长、株、潭城市群体中的重要商贸城市,湘中南地区的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

规划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

    按平均增幅为13%计算,到2010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37.6亿元,比2005年增长1倍。湘潭市各类商业网点总量控制在2.3万处左右,年均增长2.3%,千人拥有零售网点27个,人均营业面积为1.2平方米,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商业服务目标,具体配置目标如下:
1、基本确立市级、区级、社区级三级商业网点体系。
2、完成城市商业靓点构建。
3、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新建8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0.35平方米。
4、构建高标准的商业街4条,其中新建2条,改造2条。
5、初步形成市场园区网络,其中新建批发市场2个,改扩建5个。

(二)远期目标

    按平均增幅为12%计算,到2020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26.2亿元。城市各类商业网点总量控制在3万处左右,平均增长2.4%,千人拥有零售网点27个,人均营业面积1.6平方米。总体达到国内发达城市水平,成为长株潭地区的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具体配置目标如下:
1、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新建11处,改扩建2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面积达6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0.55平方米。
2、高标准的商业街达到7条,其中新建3条,现状整治4条。
3、大、中型批发市场达到30个,其中新建3个,改扩建5个。
4、每个社区拥有商业服务设施不低于1000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600~800平方米,应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要。

商业功能区布局规划

总体思路

    湘潭市的现状商业亮点缺乏,商业网点布局混乱,层次不清,农贸市场品位偏低;现代商业物流尚未形成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缓慢。必须将构建城市商业靓点作为重中之重,按市级、区级、社区级三级商业网点的模式,调整商业网点空间结构,建立商业物流体系。积极推行“农改超”的工作。

总体结构

到2020年,湘潭市区总体将形成“一主、一副、两带、一走廊、十区”的整体商业格局。“一主”是指一个市级商业中心——九天商圈;“一副”是指建设路口商圈;“两带”是指河东、河西湘江生态商业带;“一走廊”是指月华轴——生态商务走廊;“十区”是指砂子岭、下摄司、丝绸商业广场、板塘铺、汽车东站、易家湾、赤马、羊牯、鹤岭、双马十个区级商业功能区,楠竹山、九华、易俗河为总体结构外的三个区级商业功能区,应参照《市城区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分区商业网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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