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预警预报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指南
《长沙市房地产开发预警预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重要资料。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所记录的内容及报验情况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系统》所记录的内容及每月的房地产项目统计报表情况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进行考核。
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建设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根据每个项目的每个月的实际发生情况,及时填写到《信息系统》,以上报文件(rtr格式)的形式报送至相关部门。在《房地产开发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工作手册》上加盖“预警预报系统数据接收专用章”。
《信息系统》指标解释请见《房地产开发预警预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第八章P108。
一、企业信息
1、新办资质的开发企业
将《信息系统》里“企业管理”的大部分内容都要按要求填好,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简介、外商投资批准证书(限外商投资企业)、开户银行、验资报告、人员信息(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务、职称)。
数据来源:本企业申报开发资质时的《申报资料》
2、企业开发资质变更
开发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点、注册资本、公司登记注册类型、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或者办理资质年检、延期、转正,应及时到市建委开发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信息系统》里的修改变更后的信息。
二、取得发改委《企业项目备案证》
在软件里新增一个项目,按要求填好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周边公共设施)、项目批文以及相关的证件(在“项目用地信息”里填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信息,在项目相关证件里填建设用地规划使用证信息);项目月报-填报项目投资及土地开发表。
将项目信息报送到协会后,会将相关信息传送到好房子网站(http://lpzl.haofz.com/),网站上该楼盘的信息与预警预报中所填的数据有对应关系,请检查核对,并按报建、建设进度及时完善楼盘信息。
三、取得规划局《建筑面积复核表》或《工作联系单》
1、项目信息-房屋户型结构;
2、单体工程信息以及户型结构套数、综合楼信息;
3、项目相关信息-参与建设单位;
4、项目管理-项目相关证件-新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项目管理-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批文中增加相应的文件(在批文类型中选择);
6、项目管理-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合同中新增相应的合同(在合同类别中选择);
数据来源:规划局核发的《建筑面积复核表》、《工作联系单》、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等有关报建资料。
四、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施工队进场开始施工
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在建规模(施工面积)、实际开工日期;
2、单体工程信息-修改工程进度、单体工程状态、开工日期;
3、项目管理-项目相关证件-新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项目月报-项目投资及土地开发表-本月建筑工程投资(指施工单位本月完成的工程量,不是开发商向施工单位的付款金额);
5、项目月报-施工、竣工房屋面积及竣工价值表-本年新开工面积、本年施工面积;(数据来源:单体工程信息及综合楼信息)
6、项目月报-住宅详情-本年新开工套数、本年施工套数(仅填住宅套数);(数据来源:单体工程中的户型结构套数)
7、项目相关信息-参与建设单位新增设计、施工、监理、勘察等单位的信息,并在该单位对应的单体工程中打勾;
五、取得预售许可证
1、单体工程建设情况-房屋信息(数据来源:房产局测绘队《商品房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书》);
2、项目相关证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项目月报-住宅详情-累计批准预售套数;
4、如果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在项目月报-商品房屋销售与出租情况表中填写预售或销售面积、套数(本月数);在住宅详情表中填写累计已租售套数;在项目信息-单体工程信息-房屋信息中,将房屋可销售状态的“未售”改为“已售”;
5、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售楼电话、付款方式、销售代理公司、效果图、交通位置图、户型图等;项目简介中的建筑装修标准、配套设施。
六、房屋竣工达到交房条件
1、在项目信息-单体工程信息中,将相应的单体工程的工程进度、单体工程状态改为“竣工”;
2、在项目基本信息里,修改“在建规模”、“竣工面积”的数据;
3、在项目月报-施工、竣工房屋面积及竣工价值表中,填写本年竣工面积、本年竣工房屋价值;在住宅详情表中填写本年竣工套数、累计竣工套数;
4、如果房屋竣工后,有尚未卖出或尚未出租的,要在项目月报-商品房屋销售与出租情况表中填写房屋空置面积;有空置住宅的,要在住宅详情表中填写“待销套数”。